时间:2014-10-20 00:00来源:团委 【字体:

 

第一章  责任制度

 

第一条:院学生会共设九部、一办、一站。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

第二条: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第三条:各部部长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活动计划、制度完善计划交到办公室。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如迟交,将扣除部长基本分2分,其他成员扣1分;缺交,部长扣4分,其他成员扣2分。在每项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和活动申请,工作过程中要有记录,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

 

   第二章  干部聘用制度

 

第四条:各部部长由院学生会委员会讨论评议产生、由主席团聘用,各级干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聘用。

第六条:各部干事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

第七条: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

第八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第九条: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用。

第十条:每年910月初举行学生会各部成员招新。

第十一条: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审批通过方可聘用。

 

第三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每学年末,学生会将进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评比将依据相关工作记录,成员评比由学生会成员的投票,经主席团审核后决定。在学生会有警告以上处分者,无评比资格。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在受学院警告处分者,学生会将作留会察看;若受学院记过处分以上者,学生会将作开出处理。凡每学期有两门以上科目考试没有通过或考勤扣满10分者,作为自动辞职处理。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十四条学生会例会于每周的周二中午1210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如遇节假日则由学生会办公室另行通知会议时间。

第十五条:每次例会必须到场的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

第十六条:例会的主要议程是汇报各部门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并设定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第十七条:所有人员需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遇事、病假者,需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十八条: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条。

第十九条:干事请假有部长审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审批。

第二十条:因公事请假需要有指导工作的副主席作出说明,不记入考勤。

第二十一条: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另扣分。

 

第六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学生会各成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扣0.5/次,缺席扣1/次。

第二十三条: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扣除0.5/次。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人员以10/每学期考勤制。累计扣除5分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扣除8分者给予留会查看处分;累计扣除10分者给予自动辞职处理。

 

第七章  《学生会干部业绩档案》管理制定

 

第二十五条:每一名学生会正式成员具备一份业绩档案。

第二十六条:档案须按照“填写说明”规范书写。

第二十七条:档案的登记和保存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八条:档案记录内容为当年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八章  申请制度

 

学生会各部部长或成员需要展开非常规性的工作必须事先向上一级申请:部内成员向部长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拟定具体计划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发动开展。如开展未申请未批准的活动出现不良影响后果,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  学生会办公场所使用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办公场所每天需要有人值班,负责联系、接待、办公等事务,并保持室内的卫生和书刊报纸的整理。

第三十条:办公场所内的书刊报纸为学生会财产,任何团体或个人都不得挪为他用或带出室外,室内的书刊报纸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更新和保存。

第三十一条:办公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不得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会形象、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如有违规,严惩不贷。

第三十二条:学生会办公场所用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

第三十三条:办公场所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种物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第三十四条:学生会办公场所的正常熄灯时间为晚上十点,无特殊理由,室内开灯时间不能超过十点。

第三十五条:学生会办公场所钥匙由学生会主席及办公室主任保管,值班人员轮传,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配备,如私自配备将做严肃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代会审议通过后起执行。

 

共青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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